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
教案徵選優選團隊教學補助方案 申請作業要點
- 目的:
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推動木藝扎根校園,辦理木工藝教學教案徵選活動,為支持獲得優選之團隊,可將木工藝教學教案實踐於校園課程,特定本要點。 - 補助對象:
(一) 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「2023年木工藝教學教案徵選」優選團隊,以優選團隊之代表教師為申請人。
(二) 補助核銷及匯款以代表教師為窗口。
- 補助項目:
(一) 實施課程所需之講義、教具、教材、木工工具(含租借)、安全輔具(含租借)等。
(二) 實施課程前,辦理課程研習或課程共備所需之講師費、講師差旅費(依公部門規定辦理)、講義、教材、木工工具(含租借)、安全輔具(含租借)等。
(三) 上述項目,若有重複項目,請合併採購,共同使用。 - 補助標準:
每隊以代表教師為申請人,申請補助上限一萬元整,實報實銷。 - 申請時間及應備文件:
(一) 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2024/8/30止。
(二) 依本要點申請補助者,應於受理申請期限內,將經費概算表(含申請表)及優選獎狀(掃描或照片),email至 taiwanwoodedu@gmail.com 。缺件、逾期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不予受理。 - 作業程序及審查標準:
(一) 作業程序
由本館審查各單位實施教案及經費概算表後,email通知各團隊(代表教師),並以email 函文(電子公文)通知代表教師。
(二) 審查標準
補助項目需與教案執行相關,不含固定薪資、行政管理費、獎金、紀念品、餐敘、網站架設、建築物之新建、建築物內外部空間改善。 - 經費核銷與核撥
(一)核定之補助案件,應於課程結束後三十日內備函檢附領據、原始支出憑證、成果報告書(依成報表內容),俾憑辦理核銷撥款。
(二)教學教案須於2025/1/20前辦理核銷作業,若未能如期辦理核銷,不予撥款。
(三)補助金額依檢附憑證實報實銷,上限一萬元(含稅)整。
(四)本案補助等相關執行由「朱化創意整合有限公司」執行。申請補助之憑證須載明抬頭『朱化創意整合有限公司』,統編『24460741』。 - 督導及考評
(一)本館或執行團隊得與課程執行團隊約定時間,至執行地點進行實地或線上觀課。
(二)課程執行團隊,未於期限內填報成果報告、或未於期限內辦妥核銷、或違反其他相關法令及規定者,得依情節輕重停止補助一年至三年。
(三)課程執行團隊,未依補助用途支用,或有虛報、浮報等情事者,除應繳回該部分之補助經費外,得依情節輕重停止補助一年至五年。
(四)課程執行團隊之自然人、學校之負責人,如有違反性別平等相關法令規定,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或主管機關認定者,本館得視情節輕重追回部分或全部補助款項。 - 注意事項
(一)補助款應專款專用,不得任意變更用途。計畫如有變更之必要或因故無法執行,應事先提報修正教案及經費送本館核定。
(二)核定補助經費如涉及採購事項,應依政府採購法第四條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(三)核定補助經費結報時,所檢附之支出憑證應依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規定辦理,並應詳列支出用途及全部實支經費總額。
(四)受補助團隊請將原始憑證影印留存,俾做為填寫報稅資料之憑據及留作日後審計單位查核之依據。
(五)受補助之單位及個人申請支付款項時,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及真實性負責,如有不實,應負相關責任。
(六)受補助對象應將計畫及成果之詮釋資料(包含簡介描述文字、瀏覽小圖及片段影音)授權本館以開放資料 (Open Data)之方式對外開放。
(七)本補助作業要點未盡事宜,悉依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相關規定辦理。
相關表單下載
優選教學補助方案-成報表單一v4
